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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1年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安排
来源: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 2011-4-18 10:42:59 【字体:小 大】

达到我校官网公布的2011年硕士研究生初试分数标准的考生及经我校允许调剂复试的考生,请按下列要求到我校参加复试:
  一、交费、报到(详见附件)
  考生应先缴纳100元复试费并通过资格审查后方可参加复试。
  二、资格审查
  复试期间将进行报考资格审查,考生复试时须携带的证件及材料:
  ①准考证(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如遗失准考证,请第一时间联系各培养单位报到联系人进行登记,调剂考生请直接联系原报考单位索取);
  ②有效身份证原件(类型见复试办法规定);
  ③学历证书原件(应届本科毕业生交验学生证,毕业证书入学时交验,入学报到时未能取得本科毕业证书者,将取消入学资格,不予录取);
  ④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大学期间成绩单原件(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);
  ⑤考生自述(包括政治表现、外语水平、业务和科研能力、研究计划,详见附件);
  ⑥自筹经费协议书(详见附件)一式两份,认真阅读,谨慎考虑签字后交到培养单位;
  ⑦报考计划内定向(定向生)或计划外委托培养(委培生)的考生,请于报到当天到培养单位登记并填写有关材料;
  ⑧同等学力考生在国家正式刊物上发表的专业论文原件及一份复印件;
  复试结束后,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。
  三、体检(详见附件)
  提示:为避免体检期间出现考生过于集中的现象,建议17日上午不安排专业课复试的考生于17日上午当天进行体检。
  四、其它
  任何时候一经发现考生有不符合复试录取工作要求的,一律不予录取。已经录取的,取消录取资格。
 

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研究生处
2011年4月8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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